近日,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退伍军人事务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省事务办公室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调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

注:
1.少数民族加分“三统一”要求,是指具有户籍所在县连续3年高中学籍和3年实际就读年限。2023年起,不符合“三统一”要求的将不享受少数民族加分;
2.因教育部此前没有明确少数民族乡是否符合全国性少数民族加分实施范围,我省现行政策中少数民族乡加分为全国性加分。根据教育部新的规定,少数民族乡考生加分超出全国性少数民族加分范围,按要求须转为地方性加分;
3.6个少数民族过半县为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
4.全国性加分使用范围为全国高校,即面向全国高校投档录取使用;地方性加分使用范围为省属高校。
来源:团结报湖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