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湘潭市直和市级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01%,划定湘潭市直和市级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常规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36.5分,湘潭市级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62.5分。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以下是湘潭市直和城区普通高中常规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按湘潭市直和市级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01%,划定湘潭市直和市级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常规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36.5分,湘潭市级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62.5分。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以下是湘潭市直和城区普通高中常规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