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不比其他场所,人员太过密集,稍有不慎就会出问题。
私立学校即民办学校,不同于公办学校,它的大中小学都是要收取高额学杂费用的。私立学校是指**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私立学校具有三个显著特征:①举办人不是**机构;②资金来源于非**财政性经费;③面向全社会举办学校,也就是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和学员,服务于不特定的群体和公民个人,而不是只招收某个团体、企业、行业、系统和特定群体的人为学生或学员。由此可见,私立学校就是企业性质,它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收入高价学杂费,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也是市场行为的正常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义务教育完全免费”是针对公办学校而提出的,意在约束公办教育主体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而非这种私立民办教育主体与合同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所以,把孩子送去私立学校就读,缴纳高额的学费,这个行为本身应适用合同法来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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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经明确,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不可抗力。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般来讲,不可抗力包括: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等;
(2)政府行为(**政策调整):如征收、征用等;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的条款。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
但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目前,私立学校经批准收取的费用可在开学前缴纳,一般按学期计算。也就是说,疫情发生之前,家长已经把缴纳了下半年的学费。
02
那么这种情况下,私立学校是否会因为推迟开学而减免部分学费呢?

湖南省长沙市明达中学就遇到这种问题,家长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长沙市教育局的回复非常明确:虽然因为疫情学期缩短,但是学校的支出一样没少;在延期开学期间,学校进行了正常的线上教学活动;为了应对疫情,学校准备了大量的防疫物资;如果延期开学超过一个月,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可以据实结算,比如伙食费,住宿费等。这个回复有理有据、不偏不倚,可以作为其他类似民办学校具体操作的样板。

在长沙市教育局的有关回复中,还特别指出:为了应对疫情,维护师生健康,学校还采购安装了红外线体温监测系统、储备了40多万元各种防疫物质,以保障顺利开学。学校的这些充分准备,是为了学生的健康与安全考虑,这些东西都是需要花钱的买的,单单让学校出资,不符合法律公平公正合理原则,疫情是需要大家共同面对、一起负担的。
至于学费退还问题,根据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秉承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大家都要本着宽容、理解、和相互支持信任的态度,妥善解决延迟期间的有关学费退还问题。
疫情防控,没有人能够置身事外。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必须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万众一心阻击疫情的舆论氛围,凝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下一代的力量。少年强则祖国强。延迟开学的日子里,学校要和家长一起,做好规划,通过线上教育,让孩子停课不停学!